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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905-2017 恶臭污染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2020/2/5 9:36:00


HJ 905-2017 恶臭污染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及各类恶臭污染源(包括水域)以不同形式排放的恶臭污染的监 测技术。本标准适用于采用实验室分析方法进行环境空气、有组织排放源和无组织排放源排放的 恶臭污染监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 14675 空气质量 恶臭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恶臭 odor

一切刺激嗅觉器官引起人们不愉快感觉及损害生活环境的异味气体。

3.2 臭气浓度 odor concentration

用无臭空气对臭气样品连续稀释至嗅辨员阈值时的稀释倍数。

3.3 嗅觉阈值 odor threshold

嗅觉阈值包括可以嗅觉气味存在的感觉阈值和能够定出气味特性的识别阈值,本标准中 使用的是感觉阈值。

3.4 正解率 ratio of proper odor results

指嗅辨员对样品嗅辨结果的加权统计值。

3.5 周界 boundary

指恶臭排放单位的法定边界。若无法定边界,则指实际边界。

3.6 恶臭敏感点 odor sensitive point

指人群集聚区,包括人群居住地、活动场所等。

4 恶臭的采样点位与采样频次

4.1 有组织排放源的采样点位

4.1.1 采样位置

按照 GB/T 16157 中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的相关要求进行。

用真空瓶采集恶臭气体样品时,采样位置应选择在排气压力为正压或常压的点位处。

4.1.2 采样点

按照 GB/T 16157 中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的相关要求进行。

4.2 无组织排放源的采样点位

4.2.1 点位布设 按照 HJ/T55 中的相关要求进行。

在进行无组织排放源恶臭监测采样时,应对风向和风速进行监测。应在下风向周界布设 监测点位。一般情况下,点位设立在周界主导风向的下风向轴线及风向变化标准偏差±Sº范围 内或在有臭气方位的边界线上,如图 1 所示。±S°的计算测量方法参考 HJ/T55,每分钟测量一 次风向角度,连续测定 10 次,取其平均值并计算标准偏差范围值。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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